金埔园林: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5 16:07:5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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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 2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截止2024年3月29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本次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8.1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919,108.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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