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宣武艺园管理处宣武艺园2024年全年节日景观布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4-04-04 02:42: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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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武艺园2024年全年节日景观布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70号中科科仪院内6号楼3层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宣武艺园园区内需种植绿地内五一整体花卉栽植工作、夏季花卉补植工作以及十一花卉整体栽植及景观布置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2.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及《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63号)》,特别声明: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执行有效期失效的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获取采购文件,请按规定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和性质,如果需要将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等政府采购政策。

  3.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但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根据项目类别和性质执行相应的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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